不好意思,有一次天刚擦黑,我骑自行车下坡急了点儿,把一中年妇女给撞了,认识,跟我岳母一个单位的。当时把她给扶了起来,拍拍土,没事儿。我也放心了,回家没敢跟媳妇说。
谁知刚到家过了也就个把小时,岳母打来电话,跟媳妇报告说,我把人给撞了!这娘们儿!当时不是说没事儿吗!
没法子,第二天,带其去"人民医院"做身体检查。一听说是给撞的,医生真是两眼放光,看着他的眼睛,让我想起了狼眼的颜色!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,狼要吃人了!果不其然,这个检查那个检查,整整折腾了一上午,开了一大堆的药。也不管你用着用不着,反正有人报销,就可着劲儿开吧。我悲哀!这人民医院的医生,真是为人民着想呀。
还好没顺便把妇女病给检查出来,要是那样的话,那我可就惨了。开人花了一千多元,那时候,俺一个月刚几百元的工资呀。可当着这中年娘们儿的面,我又不能对这医生发脾气,加上咱也有过错在先,忍了吧。
通过这件事,我吸取了一点儿教训:一是不管认不认得,撞了人了,就不要太天真,还是需要你掏钱的。万幸的是,人民医生没让她住院治疗,否则更惨;二是千万不要撞人,那可是掏的是钱呐;三是撞了,也要私了,不要再上医院检查去了,不要舍不得花钱,掏钱息事宁人,到了医院可能你掏的更多!
这医院,去一回也就够了。